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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该如何赔偿?

75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3 17:3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或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

要求赔偿依据的条件:

(1)证明损失的存在。证明企业确实有实际损失,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

(2)证明企业的损失与劳动者的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3)证明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劳动者的“一般过失”导致的损失,理论上被认为是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中的正常用工风险,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而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比如,生产过错中造成的不良率,是任何工人都无法避免的。

①认定员工是否存在重大过失,一般会综合考虑员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严重违反单位的相关规章规程,是否存在重大的疏忽大意等情形。

劳资关系

【案例分析】

申请人李某入职某检测有限公司多年。2023年2月10日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职”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称:申请人系系统操作审核员,其工作是操作信息平台审核各项信息是否符合标准。2023年2月5日申请人将不符合录入标准的强制录入到系统中,申请人作为审核员,未按规定审核,且违规上传,造成公司被监管部门停业一个月整改的重大损失,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将申请人辞退符合规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申请人是否属于工作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公司解除申请人是否合法?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赔偿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以申请人未对录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并违规上传,违背了对上传数据的管理要求,属于严重工作失职,给公司所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信誉,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应当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具体工作职责及内容,如果无法证实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由申请人严重失职导致,公司解除合同违法。

认为:在日常劳动关系履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在用工天平不是很平衡的条件下,如果确实因劳动者违规或者劳动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应当充分的做好举证工作,不仅仅要依据法律规定,还要结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到事件有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的证据链,并做好书面记录及双方签字等。

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给予劳动者一定惩戒。对于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负赔偿责任,虽现行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有权利就有保护,有损害必有救济”的法律原则,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当履职造成的损失应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劳动者承担的责任应当与其过错大小、工资收入水平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承担风险的能力,兼顾二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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