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合法的数字财产作为依托于互联网或者电子介质的新型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会变成数字遗产,在多个继承人之间同样存在遗产分割问题。 分割数字遗产时,一方面要尽量保证发挥其最大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被继承人的意愿。 对于兼具人格利益性质的数字遗产,例如网络相册、微博账号等,由于照片可以被复制、微博账号等客户端可以在多个网络终端同时登陆,一般情况下不存在遗产分割的问题,可以由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实现共用。如果具有人格利益性质的数字遗产涉及被继承人较多的隐私,则要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愿或按照最密切利益原则确定继承人。 对于纯粹财产利益性质的数字遗产,例如网络店铺、游戏装备等,可以作为特殊遗产予以分割。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判分割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如果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可以将该数字遗产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中除去拍卖等费用后所得价款由各继承人按照应得份额分配;其次,如果有部分继承人愿意继承,则由该继承人继承,同时采取折价的方式补偿其他继承人;最后,如果所有继承人都愿意继承数字遗产,如淘宝店铺,则可将店铺分配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继承人,也可在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保持共有状态,按照继承份额分配在经营期间所得的收益。对于游戏装备而言,由于仅可由一人占有,故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确定继承人,由其补偿没有占有的继承人。如协商不成,可以采用竞价形式,由价高者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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