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宣威市公安局田坝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收到群众主动上交的2张一百元、1张五十元假币。 当天下午,田坝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时,一群众向民警递来3张假币,并告诉民警,该3张假币是其在售卖商品时收到的。 民警对该群众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后,并告知其今后收银时要仔细检查纸币的真伪,防止再次收到假币。同时,民警借机向周围群众普及私藏假币的违法性,鼓励群众在生活中拒绝使用假币,主动上缴假币,提供假币违法线索。 目前,该三张假币已按相关规定上缴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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