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之风 近年来,论文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存在于学位论文中,还多出现在高校学生或教师发表学术文章时。 在各方查重、校内外及刊物等审查机制交叉发挥作用之下,学术不端之风受到扼制。但因学术文章产出一直处于井喷的状态,现不免仍存在较多难以判断的漏网之鱼。 怎样判断是否抄袭?(一)从一般论文写作的角度来看,论文的抄袭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二)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抄袭与借鉴的界限也不是非常清晰的 特别是学术文章不可避免的需要引用大量的参考文献,如上所述并不是标注了引用文献便可认为其不是抄袭。 很多隐蔽的抄袭是精心设计过的 无论是通过对语句进行扩充,对进行删除或修改等非实质性改动的方式,还是“改头换面”使用他人作品或作品的片段,还加入了自己的独创性劳动,都让人难以界定剽窃或者“借鉴”的行为。 我国司法实务中以“接触+实质性相似”作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 在当下学术文章大多会同步发布在网上,故“接触”的判断已不成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两篇文章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根据著作权法“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原则,思想上的借鉴不构成侵权,因为原创作品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创作出来的。 而司法实践中多以文字作品界定学术论文,即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方法亦是从文字作品出发,故上述全篇抄袭与段落抄袭更容易判断,难以判断的是思路抄袭,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在著作权相关案件中,法院通常采用抽象-过滤-比较三步法(如琼瑶诉于正案)判断哪些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 将涉案作品抽象分解至一般性思想层面 再过滤掉属于公有领域的部分 找出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的部分,对比有创造性的内容 简单来说,就是除开公有领域及抽象思想,单独对表达方式如用词用句、论述具体结构、段落顺序的选择、编排等等对相似程度进行比较。 以上复杂的过程离不开经验的支持,故要对较为“高级”的抄袭进行判断还是挺难的。 在技术逐渐发展的当下,希望高新技术能够给这一难题带来曙光。 抄袭会导致什么法律后果?(一)论文抄袭侵犯了什么权利?
(二)著作权人可以获得什么法律上的救济? 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撰写论文期间,著作权人是通过阅读了上百篇论文或专著,花费了巨大精力的,因此有权要求以下措施:
另外,还有很多侵权人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是疏忽,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免除责任呢? 答案是不能。 司法实务中,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仅能影响赔偿数额,但侵权的事实是既定的,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 当然,如果是高校人员,若著作权人向高校进行投诉或告发,侵权人亦会受到高校方面的内部处理措施。
守护学术净土在当下浮躁的社会,学术界被人们看为一方净土,但实际上这方净土也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其中之一的论文抄袭行为是最表层也是最应该先被扼制的。 我们需要可以明白的是,法律具有局限性,有些论文抄袭的情形无法通过法律进行规制,但在行政或学术道德上其仍是站不住脚的 以此共勉:以法律作为防线捍卫学术尊严,在道德的照耀下砥砺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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