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申请到农村的宅基地。而一户就是以户口本为标准。如果户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户,同理,户口本上有十几个人的大家庭,那也算是一户。满足农村分户条件,也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同时可以申请农村的宅基地。 因此,一户的人数并没有严格规定,最少一人,最多不封顶。宅基地的面积也是根据一户的人数多少来分配的。人少那么所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小,而人多的话宅基地面积也就大。“宅基地面积是按照人口数量来决定的。人少的小户面积不得高于75平,中户不超120平,而大户不超150平。无论是哪一类,在土地确权后都会发放相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而这一个证就代表一宅。如果你本身就一户,却拥有几块宅基地,那么是不能确权发证的。没有证件就没有法律权益的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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