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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工在厂里上班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62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26 15:56:45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临时工也是工人,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可以向该单位所属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劳动局一般都有现成的格式,据实填写就可以,认定工伤后,按标准要求赔偿。没有劳动合同,不能绝对排除劳动关系,劳动法律法规承认非契约劳动关系,亦即事实劳动关系。


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


法律对临时工的保护有哪些


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


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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