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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如何收取 怎么算? 交多少? 谁交?能不能退?

18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1-30 18:12:28    

诉讼费包括哪些?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怎么算?交多少?

诉讼费的计算一般是根据诉讼标的,也就是诉讼案件涉及财产的数额来计算的。具体可参见下图:

诉讼费的分段累计

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采取分段累计交纳:

诉讼费由谁交?

诉讼费一般是由提出起诉申请的原告方,在诉讼程序开始时预先交纳。在审判程序中,法院会在判决书中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一般是败诉一方承担。

诉讼费的退回

诉讼费退还的情况有几种,一种是原告胜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依法退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二是原告撤诉,法院依法退回原告一半的诉讼费。

对诉讼费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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