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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民:科学水生生物放生放流有讲究 官方详解来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4 09:00:00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4日讯 6月3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 “共护海韵河秀 共建品质滨州”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常清利,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袁东,滨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新贝,滨州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惠平,共同介绍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新贝介绍, 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关注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市民日常进行水生生物放生放流的时候可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具体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放生放流。

在自行开展放流活动方面,渔业主管部门原则上鼓励、支持开展放流活动,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放流苗种质量方面,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

放流地点的选择方面,应当选取水质优良、饵料充足、生物资源丰富的水域,放流水域的水质应当符合相应的渔业水质标准。避免选择封闭性水域或是水质有污染的水域。

放流方式的选择方面,应当选择尽量贴近水面的放流方式,有条件的应当选择采用滑道等设施,减少苗种受水体冲击而造成的机械性损伤。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科学放生手册》,介绍了科学规范放生放流的规定和技术规程,市民可到滨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官网和海上滨州微信公众号上下载了解。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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