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关于 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主体: 今年以来,全区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切实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势头,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市所有涉及高处作业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市容市貌维护、户外广告设置、园林绿化、景观照明、市政设施维修等城市管理和住建领域高处作业活动,以及其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处作业行为。 二、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底。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高处作业纳入安全生产重要内容,编制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 加强外包外租、劳务派遣及灵活用工人员管理,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责任落实体系,严禁以包代管、以租代管。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制度,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适合登高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30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项体检。 (二)现场安全防护规范 1.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防护用品,悬空作业需规范使用安全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吊篮等设备,脚手板必须满铺铺稳并固定。 2. 临边作业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的围护设施;交叉作业时严禁垂直作业,确需垂直交叉的必须在坠落半径内设置硬质防护棚、安全网或警戒隔离区。 3.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需按专项方案实施,作业时设置警戒区域并专人监护;外脚手架与主体结构间距超15cm的必须设置水平防护措施。 4. 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大雨等恶劣天气严禁露天高处作业,恶劣天气后需对安全设施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变形、损坏等问题后方可作业。 (三)培训教育与应急管理 1. 各单位需将高处作业安全纳入专题培训内容,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作业规程及事故案例,强化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需悬挂警示标语、展示警示图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醒作业人员时刻警惕风险。 3. 建立高处作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工作要求 1.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排查高处作业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1日 来源:锡林浩特为民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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