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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6年补种4000棵树是处罚也是“救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2 10:53:00    

郭元鹏

在植树节来临前夕,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干警,就2021年判决的一起森林失火案相关生态修复工作,邀请曾经的“被告人”仰大姐及连云港市林业站工程师黄建庭重返6年前森林失火案现场,见证一场历时1990余天的“生态救赎”。

在生态环境保护备受关注的当下,如何实现法律处罚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一起森林失火案的判决,给出了令人称赞的答案:6年补种4000棵树,这既是一次严肃的“法律处罚”,更是一次意义深远的“生态救赎”。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仅仅是简单的经济处罚了事,而应让违法甚至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

仰大姐坦言,这份判决既是责任,也是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补种树木的过程中,她亲身感受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增强了自身的“爱绿”意识。这种意识的培养,对于预防和减少类似的环境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有着重要作用。

“生态处罚”与“生态救赎”有机结合,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以往,单纯的经济处罚或刑罚,往往只能起到一时的威慑作用。而通过让违法甚至犯罪者参与到生态修复工作中来,不仅能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还能让违法甚至犯罪者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和感化,让“爱绿”意识在人们心中枝繁叶茂。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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