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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文支持人工智能、具身机器人产业发展,将提供事后奖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09:44:00    

IT之家 3 月 20 日消息,据“深圳发布”官方消息,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印发,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规程》重点聚焦算力支撑、基础数据、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产品、人工智能服务等领域,扶持“模型券”、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等 10 个项目,采用事后奖补类支持方式,提高政策效益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推动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IT之家从《规程》获悉,“模型券”项目是指支持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对模型购买费用予以补贴。“模型券”由需求方申领和申请兑现,资助标准为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 万元,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 30%。

《规程》对具有推广价值和引领作用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予以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核定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 30% 予以资助,其中示范应用项目最高 200 万元、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最高 1000 万元。

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规程》也予以配套支持。其中,国家有资金支持的项目按 1∶1 予以最高 1000 万元配套支持,且政府总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50%。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项目最高予以 1000 万元资助。

针对符合条件的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项目,《规程》对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给予不超过 30%、单家企业最高 150 万元资助。资助资金拨付至创新中心,单个创新中心每年获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规程》还设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奖励。资助标准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 5% 予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奖励。对 AI 电脑、AI 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则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终端产业专项扶持计划进行认定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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