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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将开庭,案发前邻村也有1岁婴儿“从被窝里被抢走”,警方:已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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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4月2日,“4人入室抢婴贩卖案”将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2006年12月,8个月大的姜甲儒被入室抢走。同年8月,邻村也有另一个1岁婴儿“从被窝里被抢走”,两家距离不到30公里。办案民警称,该案已刑事立案。

于桂春家住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官庄村,她告诉记者,儿子梁士民失踪时,情形和姜甲儒被抢走类似。

2006年8月11日凌晨1点多,24岁的于桂春在屋里抱着1岁多的儿子睡觉,听见院子里有动静,她开灯走到走廊一看,有两人闯入,一人拿长手电筒直射她的眼睛,逼得她睁不开眼,但看到对方拿着家里的毛巾蒙住了脸:“你们是干什么的?再不走,我就报警了。”对方不但没被吓退,反而态度嚣张地恐吓她:“你去报警!我不怕你报警!”并要求她把灯关了,“灯关上我们就走”。于桂春和对方体格悬殊,“其中一人个头高,看起来很壮”,加上家里只有她和奶奶两个成年人,她害怕了,先关了灯。看到对方走后,她回屋抱着孩子睡觉,也没睡着。

凌晨3点多,两人返回于桂春家,把玻璃砸烂,一脚把门踹开,反锁了奶奶屋子,直接冲进她和孩子屋里,她冲出去,对方一边推搡她,一边朝着她脸上撒沙子,并连打她脑袋几拳致她倒地,两人带着孩子翻墙跑了,她大呼救命,村民去追时,人已经没了踪迹。

于桂春和姜家人交流时发现,梁士民和姜甲儒被抢走时的作案手法相似,对方均使用了长手电筒直射家属的眼睛致其暂时失明,且均为两人以上结伴作案。而且案发时间相近、案发地点之间距离不远。从地图上看,两村相距不到30公里。

“梁士民,妈妈对不起你,没能保护好你,人贩子把你从被窝里抢走,妈妈却无能为力把你抢回来”,面对镜头,于桂春声泪俱下,自己寻找孩子已19年,孩子被抢走后,奶奶就一病不起,后来还得了小脑萎缩,她吃不下也睡不着,一想到这事就哭,孩子爸爸一边在工地打工,一边到处找孩子,家庭已支离破碎。

姜甲儒妈妈曾高度怀疑过,抢走两家孩子的是同一个作案团伙。她呼吁四名嫌疑人能站出来供述出更多被拐儿童,“把孩子还给被拐孩子家长”。

极目新闻记者从办理此案的民警处得知,此案属于重大案件,警方高度重视,已刑事立案,正在追查中。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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