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凉山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 马小宁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免去: 蒋浪平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职务。 二、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胡年军的提请, 任命: 董永亮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莉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舒涛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袁荃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董永亮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莉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三、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的提请, 免去: 曲木石且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段天祥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文丨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吴斗鹏 杨云富 转自 凉山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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