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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禁问女性婚育情况!湖南多举措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2 17:23:00    

不得限定性别或优先男性,禁问女性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女职工入职体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辞退女职工时,提前通知工会并说明理由……3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总工会获悉,湖南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向各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郑重提醒(简称《提醒》),旨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男女平等就业是基石,《提醒》中明确用人单位招录(聘)时,务必摒弃性别偏见,除特殊规定外,不得限定性别或优先男性,禁问女性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加入入职体检,更不能以婚姻、生育状况为由设录用门槛或差别化提高标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劳动与社保权利。

录(聘)用女职工要依法签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明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条款,杜绝限制结婚、生育内容。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签订,通过平等协商,涵盖劳动合同、报酬、休假等多方面权益,新就业形态女职工的劳动定额、报酬、时间等也需集体协商而定,且严格执行男女同工同酬。

《提醒》中强调,用人单位要明确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责任人,健全相关制度,依托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涉女职工权益规章制度必经职代会通过。关键的是,要全力支持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依法履职,辞退女职工时,提前通知工会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供合规工作环境、保护措施与用品,强化安全、卫生、心理等培训,防范性骚扰。

特殊时期关怀尽显人文温度。用人单位须依法参保,确保女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严禁因女职工婚育等情形降薪、辞退或单方解约,不得安排禁忌劳动,孕期、哺乳期特定时段合理安排工时,为特殊岗位女职工供保健用品,做好健康检查,落实生育休假制度。

营造女性友好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以多元形式提升职工素质,激发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员潜能。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芙蓉杯”等竞赛,助力女职工岗位建功;推进维权关爱“安薪暖心行动”,打造全方位关爱体系,培育友好型单位与园区。女职工遇权益侵害,可拨打12351热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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