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日照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日照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区县、功能区教育和体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区域划分 (一)普通高中 2025年,市直4所公办高中实施资源整合,整合后,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两校本部保持名称不变,日照海曲高中更名为日照一中(海曲校区),日照黄海高中更名为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从2025年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日照一中、日照一中(海曲校区)学生发放日照一中毕业证书,日照实验高中、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学生发放日照实验高中毕业证书。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在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招生(其中,日照实验高中在岚山区范围内只招收指标生);日照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岚山一中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日照一中(海曲校区)、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在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招生;岚山区、莒县、五莲县的公办高中学校分别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在市内规定区域内招生。 (二)职业学校 2025年,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34560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1760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2800人。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公办高中统一招生(含指标生、统招生)、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三大类,详见附件2;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另行发布,并在“日照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公布。 ![]() (一)普通高中 1. 公办高中统一招生类。 (1)指标生。指标生占分配指标生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65%,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和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得分等因素,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市区高中指标生分配详见附件3。 ![]() ![]() (2)统招生。 2. 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类。 (1)艺体特长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规定,艺体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市区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 (2)特殊才能学生。特殊才能学生是指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素养较高、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以及在科技创新或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以内。市区高中特殊才能学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3)国际班招生。日照实验高中拟招收国际班学生60人。 3. 民办高中招生类。 (二)职业学校 全市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三二连读高职”)、学历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简称“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含预备技师和高级工)。市外职业院校在我市招生专业、计划,以平台公布的为准。 三、选报志愿 市区公办高中和所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采取网上选报方式,民办高中采取考生分批直接到校报名方式。莒县、五莲县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办法由各县教体局自行确定。考生可根据中考录取顺序(按照“3+4”本科批、公办高中一批、民办高中一批、公办高中二批、民办高中二批、职教高考班批、高职批、中职批的顺序进行),结合本人意愿自主选报公办高中、民办高中或职业学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办高中统一招生类 公办高中指标生和统招生志愿采用网上选报方式,考生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rizhao.gov.cn/)登录平台进行选报。 1.选报志愿时间。6月16日8:30—18:00,6月17日8:30—10:3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选报志愿要求。 (1)选报指标生和统招生志愿。 公办高中一批志愿学校:包括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 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考生,在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两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1个指标生志愿和2个统招生志愿;岚山区的考生,在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三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1个指标生志愿,在日照一中、岚山一中两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2个统招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和统招生志愿可以选报同一所学校,也可选报不同的学校。统招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由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顺序,自主选报(下同)。 公办高中二批志愿学校:包括日照一中(海曲校区)、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日照三中。 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考生,在日照一中(海曲校区)和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两所学校范围内,可选报2个统招生志愿,分别是统招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岚山区的考生只能选报日照三中1个统招生志愿。 (2)考生首次登录平台后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密码丢失的由所属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重置),并输入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短信验证密码,一个手机号码仅能对应一个考生。考生首次选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2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选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自己设定的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确认其选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 (3)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监护人亲自选报,学校和教师等不得代替考生设置密码,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选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选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各区县及初中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按政策准确选报志愿学校;要让考生明确网上选报志愿有关要求,掌握操作办法;要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要严格执行选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严禁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二)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类 招生学校要于4月21日前将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经核准后由学校及时向社会发布。有意向的考生可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自愿报考。 (三)民办高中招生类 5月30日前,各民办高中学校向社会发布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在市区公办高中一批录取结束后、公办高中二批录取结束后的两个时间段,市教育局分别公布民办高中一批、民办高中二批报名控制线,成绩达到报名控制线的考生可分两批直接到学校报名。 (四)职业学校招生类 分“3+4”本科、职教高考班(学历类中职)、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预备技师)、中职(除职教高考班外的学历类中职、高级工)四个批次进行。其中,“3+4”本科批设一次志愿,职教高考班、高职批设首次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中职批设一次志愿。 1.选报志愿时间。“3+4”本科批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30日,职教高考班批填报时间为7月14日至15日,高职批填报时间为7月21日至22日,中职批填报时间为7月28日至29日。 2.志愿填报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rizhao.gov.cn/)登录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或修改志愿信息。每个批次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考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或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依据及要求 1.公办高中统一招生类和民办高中招生类。 (1)考生志愿。 (2)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总分为730分;等级科目:信息科技,分“A、B、C、D”四个等级;考查科目: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特长生招生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 (1)艺体特长生。 从今年起,艺体特长生招生原则上不再组织文化课测试,招生学校如对考生文化课有特殊要求,可单独组织文化课测试。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组织好专业课测试,等额确定艺体考生拟录名单。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市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和体卫艺科联审),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测试现场全程录像,确保测试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拟录考生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已获拟录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校区)组织的招生考试。市区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测试时间统筹安排如下: 5月13日,日照一中组织篮球特长生招生测试。5月14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17日,日照一中其他项目以及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组织艺体特长生招生测试。5月18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24日,日照一中(海曲校区)和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组织艺体特长生招生测试。5月25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29日,日照山海中学、日照香河实验学校、日照国开中学组织艺体特长生招生测试。5月30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2)特殊才能学生。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测试等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教科院联审后,学校公布并组织实施。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拟录考生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国际班招生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成绩。 日照实验高中拟定国际班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由学校向社会发布。5月18日,日照实验高中组织国际班招生考试。5月19日,公示考生成绩及名次。 4.职业学校招生类。 (1)“3+4”本科、高职的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报考艺术类等有关专业需面试、专业测试或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允许学校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划定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3+4”本科投档录取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未被统一录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结合各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于8月31日前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在各学校招生计划总量内实行注册入学,由各学校提供拟录取名单,经资格审查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班仅面向残疾学生招生,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实行注册入学。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在“3+4”本科批录取后,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招生区域进行。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莒县、五莲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教体局制定。 市区公办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由学校实施。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前,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最低考生,其成绩作为特殊才能学生录取控制线,其成绩的65%作为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 1.公办高中一批录取。在7月8日前进行,依次按照艺体特长生、特殊才能学生、指标生、统招生和国际班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特殊才能学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特殊才能学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3)指标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内,分别依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确定各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B等以上(含B等)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工作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低4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统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在岚山区共用指标生名额,学生自愿报考,日照实验高中在岚山区招收指标生执行日照一中的指标生工作线。) (4)统招生录取。 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顺序志愿录取。 ①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依据两校统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统招生第一志愿,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02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资格线。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在资格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②岚山一中。依据统招生计划,在岚山区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02的比例划定岚山一中统招生录取资格线。在招生区域内,在资格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5)国际班招生录取。根据市区公办高中一批录取的3所学校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确定国际班招生录取资格线,在资格线上,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未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按国际班招生计划、依据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民办高中一批录取。公办高中一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录取情况,根据市区公办高中二批招生计划数1:1比例,在未录取考生中划定民办高中一批报名控制线并向社会发布。报名控制线以上未被录取、有意愿就读民办高中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规定时限内到意向学校报名。 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民办高中,首先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 不招收艺体特长生和艺体特长生录取完成的民办高中,在报名控制线上,学校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符合条件的到校报名学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名单,学校与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民办高中一批录取名单在高中阶段招生平台上进行标注,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3.公办高中二批录取。按照先艺体特长生后统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 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顺序志愿录取。 ①日照一中(海曲校区)和日照实验高中(黄海校区)。在招生区域内,按两校统招计划总数1:1.02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资格线。在资格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②日照三中。在招生区域内,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02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在资格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民办高中二批录取。公办高中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录取情况和各民办高中缺额情况,划定民办高中二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发布。 成绩达到报名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意向民办高中报名,民办高中继续录取招生计划缺额部分。在报名控制线上,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到校报名学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名单,学校与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各民办高中学校要于7月15日前将拟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注册学籍,达不到录取要求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市教育局对已录取的考生,在高中阶段招生平台上进行标注,不再参加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5.职业学校录取。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统一录取阶段:“3+4”本科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7日前;职教高考班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7日;高职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24日;中职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31日。 (2)注册入学阶段:在统一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3+4”本科、联办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的缺额计划,可在学校招生计划总量之内转为学历类中职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实行注册入学,未被投档考生可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注册入学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16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各职业学校要在每批次投档后及时组织考生报到,并按市教育考试院工作方案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因特殊原因在录取结束后拟入学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核准,可在10月下旬集中补录一次。各校不得为未办理录取及报到手续的学生建立学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执行省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中职招生工作“七个严禁”纪律,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二)实行阳光招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官网或设立咨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考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要认真落实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1.严禁违规宣传。各学校的《招生简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严禁高中学校擅自在各类媒体刊播招生广告,到初中学校或利用进村入户、电话、QQ、微信及发书面材料、承诺事项、签订协议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初中学校为高中学校宣传推介,让高中学校入校宣传招生,直接或间接为高中学校提供学生考试成绩和家长电话等信息。严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高中学校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排名、“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按计划、时间和区域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学历类中职、技工教育除外)、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严禁高中学校在招生后压缩班数,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3.严禁强迫学生选择志愿学校。要尊重并充分保障学生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学生分流、强迫学生选报学校志愿。 4.严禁借读。各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被录取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学籍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的学生不具备学籍注册资格,高中学校不得为未录取、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编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现象。 5.严格考试安全管理。各考试组织机构和学校要完善考务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5月30日前,各考区要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风险隐患,严防发生试题泄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利用各类现代化手段作弊等问题。 6.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学校超标准收费或提前收费,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或奖励考试成绩优秀学生等名义违规招生。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各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政策严肃处理,并纳入对各区县、学校党风廉政暨政风行风建设考核。省教育厅已将高中段学校招生列入规范办学重点监管范围,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要相应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要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分别设立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莒县、五莲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779313 市区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779336、8080830 莒县高中招生咨询电话:6222394 五莲县高中招生咨询电话:5817020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咨询电话:8778719 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779539、8779309、8778719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 以下附件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附件: 1.有关政策规定 2.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3.2025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4.2025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 来源:日照教育发布 编辑:小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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