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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有哪几种,一文讲清,法院送达文书的4种方式

20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27 07:23:31    

在当事人家门口蹲守两天之后,自己和法院工作人员,终于一块把被告堵在家里,成功送达了诉状和传票。

原、被告双方均享有辩论权,所以原告立案后,法院就要,忙着送达了,通知被告被起诉的事实。法院常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4种:

1、直接送达。

通常,法院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并签署送达回证。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以找到被告,直接向其送达。另外,被告委托的有代理人的,直接向代理人送达,也视为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通常适用于被告拒绝签收的情况。前几年,留置送达比较麻烦,法院需要邀请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人作见证,然后把文书留在被告住所地。现在,手机几乎人人都有,法律规定了更加简便的方式,即把法律文书留在被告住所,拍照或者摄像就行了。

3、邮寄送达。

这个和普通人理解的基本一致,就是通过邮政直接发快递,邮寄法律文书。这种方式,现在几乎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但是,必须要有人签收,所以没人签收的情况下,就只能采取其他方法了。


4、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适用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在报纸刊登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就是案件简要情况。法院规定的很明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就认为已经送达了。

法院送达的方式很多,被告躲着不见或者玩失踪,法院照样可以送达。

遇到案件,最好的方式是积极面对,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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