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9时许,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进行巡逻检查,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中,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长长”一级路某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驾驶员王某接受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 ![]() 随后,民警在进一步核实中得知,王某曾于2023年10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子交警大队查处,此次违法属二次酒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来源:长子公安) 编辑:邢璐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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